关于受理“重修替代”、“专业选修课认定”、“延长学籍申请”的通知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临近结束,中欧学院教务办开始受理以下与课程成绩相关的工作:“重修替代”、“专业选修课认定”、“延长学籍申请”。具体受理的时间节点与要求如下:

    1、“重修替代”

    受理时间:202361-613

    要求:(1)自本通知附件下载重修替代申请表,填写后email到学院教务办公共邮箱utseus@oa.shu.edu.cn,(2)邮件主题:学号-姓名-重修替代申请。

    !注意,申请的课程可以是本学期修读但是尚未出成绩的课程,也可以是之前考完但是没有申请过替代的,但是不可以是尚未选课或者尚未修读的课程。毕业班学生请尽量提前申请,以免影响毕业审核进度。

    2、“专业选修课认定”

    受理时间:202361-613

    要求:(1email到学院教务办公共邮箱utseus@oa.shu.edu.cn

    (2)邮件主题:学号-姓名-专业选修课认定;

    (3)邮件内容:需要认定为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号、课程名。

    !可以认定的专业选修课只包括学院增开的对应专业的选修课,不包括其他学院的课程!

    3、“延长学籍申请”(2016-2019级)

    受理时间:2023525-615

    要求:自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填写延长学籍申请表、承诺书、学习计划表,填写签字后提交;特别强调:2016级、2017级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需额外提交申请书,说明学业情况和申请的原因。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将通过辅导员另行通知

    4、“毕业无学位承诺书”(2016-2019级)

    如果学生本人在“毕业无学位”的情况下依然要求在本次春季学期结束后毕业的,请在2023614日之前手写“毕业无学位承诺书”,签字后拍照,发到utseus@oa.shu.edu.cn毕业无学位承诺书样稿如下:

    本人(姓名) (学号) 已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由于失学分(又称重修获得的学分)为 分,已经超出本专业学士学位审核规定的最上限,故不能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本人承诺已知晓“毕业无学位”的审核结论。本人同意按照“毕业无学位”的审核结论申请2022-2023学年季学期毕业。

    承诺人:_____________(学生本人签字)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醒:请所有毕业年级的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学分完成情况,及时提交重修替代和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对于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请及时提交延长学籍申请表。春季毕业审核时间很紧,因此,请所有毕业班同学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完成,否则将影响到毕业审核的结论,谢谢。


     上海大学学生延长学籍申请表.doc

     延毕申请通知--国内.docx

     延毕申请通知--国外.docx

     延长学籍学生学习安排计划表.doc

     重修替代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