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优秀毕业生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3年毕业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 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 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 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 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 号),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根据《上海大学关于 2023 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与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旨在培养和遴选秉承校训精神、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参评学生应政治立场坚定、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 录;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 - 2 - 新能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 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 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对象:1.国内大四应届毕业生;2.赴法继续学业学生,预估当年12月能成功获得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且从未申请过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特别提醒:请根据预计毕业年份谨慎申请。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表现优秀;

    (2)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为为 B 及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

    (4)在校期间至少2个学年均获得奖学金;

    (5)同时满足至少 1 项下列条件:

    ①在校期间,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 次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 次的;

    ②在校期间,曾获得上海大学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上海大学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上海市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以上情况累计2 次以上的;

    ③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役经历,服役期间获得团级以上嘉奖或表彰;

    ④经学校或校级以上单位认定,在其他重大事件中立功 受奖者或有突出表现者。

    (6)毕业生应征入伍,满足以上第(1)至(3)项条件,且在校期间至少1个学年获得奖学金,可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学生以毕业生身份从学校应征入伍,需武装部证明)。

    2.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必要条件

    (1)全面发展、表现优秀;

    (2)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为为 B 及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

    (4)同时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款:

    ①在校期间,曾获得上海大学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少于1次的;

    ②在校期间,曾在上海大学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1 次的;

    ③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役经历,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

    ④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立功受奖者及学院及以上单位认定有其它突出表现的。

    对学院及其他单位认定的有突出表现的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累计积分达到5分及以上的可以参评,同时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分细则如下:

    a) 获得校各类奖学金或者荣誉,每项计1分,校级以上的奖学金或者荣誉,每项计2分;

    b) “闪亮中欧”优秀学生之“科创之星”获奖者计1分;

    c) 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记3分、2分、1分;

    d) 参加校运动会比赛获得名次,计1分;

    e) 参加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3次及以上、中华骨髓库等爱心奉献活动,分别计1分;

    f) 在校、院或社区担任主要职务期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记1分;

    g) 参加其它社会组织的重大活动且表现优异者,计1分;

    h) 同一项目内容只能记分一次。

    (5)毕业生应征入伍即可推荐为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学生以毕业生身份从学校应征入伍,需武装部证明,名额单列,不占用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二、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名额

    根据学校评选工作要求,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总数为30人,其中“市优毕”12人,“校优毕”18人。

    备注:根据学校要求,国内学生和赴法学生名额比例为1:1。因此,本次,国内同学“市优毕”6人,“校优毕”6人;赴法学生:“市优毕”9人,“校优毕”9人。

    三、 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办法及程序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参考学校评选工作条例及评选要求,将对毕业生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评选过程。

    1.自主申报。(4月12日-4月17日)。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根据评审实施细则,本人登录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上大官网-信息门户-学生事务-本硕博一体化平台),进入“荣誉称号”板块,选择优秀毕业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向学院辅导员提交申请(包括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备注:赴法学生“就业单位”统一填写“出国留学”。

    邮件主题和优秀毕业生的登记表,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2.学院评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将按参评条件和相关要求,对参评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从优排序。

    3.公示及确定推荐人选。经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后,确定学校规定名额内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经中欧学院学工办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工办。

    联系人:孟炳辰(国内大四),breadcar@shu.edu.cn;

    孔卫平(赴法学生),frs@oa.shu.edu.cn。


    上海大学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