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三、调剂工作要求

    我院接受调剂申请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拟招生人数(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085400

    2

    2

    对应复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85400

    电子信息

    微机硬件及软件(包含8086和C语言)

    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A、符合2021年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要求,身体健康,无违纪历史及学术不端行为。

    B、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四、复试组织形式及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考生端要求:稳定的网络(有线网络、4G)、独立空间,双机位(1台有摄像头的电脑+1部手机,或2部有摄像头的手机等)。

    我院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远程视频会议软件。请下载腾讯会议视频软件并安装客户端、注册账号并保证可以登录。同时,请准备好学信网作为备用。

    双机位模式: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该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需要准备好三角架或手机架安置手机用。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复试前按复试小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等具体内容见学院官网上发布的《中欧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六、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方式

    按考生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七、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

    请每位考生提交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X专业+姓名+准考证号,PDF文件内容按以下各项顺序排列: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和骑缝章的户籍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学籍学历审查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②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或结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报名前于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3、在读研究生报考,需提交由在读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5、《2021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请交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6、个人简历(附照片)。

    7、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9、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10、本科阶段获奖证书。

    11、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情况(论文、专利等)以及所从事的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竞赛等能体现个人动手能力的研究成果名称、所承担工作简介、成果图片等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注:内容精简,重点突出。)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3月28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信箱:xinhualiu@sh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1-66136112。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八、申诉: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6112

    电子信箱:xinhualiu@sh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欧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中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